臺中簡易庭107年度中小字第3594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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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民事裁定
                 107年度中小字第3594號
原   告 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自明
被   告  湯鑒濃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為重新送達起訴狀繕本予被告,故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
定。
中華民國107年12月10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官高士傑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7年12月10日
書記官陳麗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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