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3年朴簡字第19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5月03日
裁判案由:違反醫師法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九十三年度朴簡字第一九號
聲請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選任辯護人邱創典律師右列被告因違反醫師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九十二年度偵字第七八零九號),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甲○○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者,處有期徒刑陸月。扣案如附表之物均沒收。
事實
一、甲○○係設在嘉義縣布袋鎮永安里大寮二七四之五號「惠生西藥房」之負責人,明知自己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不得擅自執行醫療業務,竟於不詳時間,在上開處所,為不特定之病患注射針劑而擅自執行醫療業務;嗣於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七日十六時十分許,為警會同嘉義縣衛生局布袋衛生所人員持搜索票在上址查獲,並扣得甲○○所有如附表所示之注射藥劑、注射藥劑空瓶、注射針筒、針頭、頭皮針、注射用橡皮筋、聽診器、透氣膠帶及空塑膠瓶等物。
二、案經嘉義縣警察局移送台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後聲請簡易處刑。理由
一、被告甲○○於偵查中固坦承為前開「惠生西藥房」之負責人,且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一情,惟矢口否認有為醫療業務之行為,辯稱:警方會同衛生局人員到被告藥房所查扣之注射劑、空瓶、針筒、針頭、橡皮筋、聽診器等物品,雖係被告所有,然已經放置多年,係為自己使用,並非為他人為醫療行為,況政府已經免費為民眾注射流感疫苗,被告並無必要為民眾施打;且公訴人並未指出被告係執行何項醫療行為,扣案之物品係合法買賣範圍,非得僅憑推論即認被告成罪云云。
二、經查:⑴本件之查獲,係源於嘉義縣衛生局於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三日因接獲檢舉指被告所營惠生西藥房涉嫌執行醫療業務,經函知嘉義地檢署(有該局公務電話紀錄、嘉衛機密字第零九二零零一四九號函在卷可佐)後分案偵辦,於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七日向法官聲請搜索票前往被告營業所搜索,果查獲如附表所示物品,業據執行警員 林志展 於偵查中供證詳實,並有該批物品扣案可稽;⑵揆之扣案之注射藥劑空瓶照片所示,空瓶內均【留有殘餘藥水】,此為被告所自承,若被告所言上開空瓶已放置好幾年,該空瓶既已使用過而非密封,瓶內之藥水應已揮發殆盡才是,焉有殘留瓶內之理?⑶嗣被告於地檢署偵查中迭改稱上開空瓶係其於三個月前為自己注射所留下云云,其前後說詞不一,自有可疑,況果被告確係於三個月前為自己注射,則與其在警詢中所言相互參照以觀,應以三個月前事件發生較近時之記憶較為清晰才是,何以被告於警詢中竟全未提及此事,反以時間較久遠之其於好幾年前放置等詞置辯?⑷再參諸前開查扣物包括注射針筒八支及針頭九支、頭皮針二支、注射用橡皮筋一條、聽診器及透氣膠帶各一個、注射藥劑空瓶四個,及各式藥劑共有十四種、數量達三十一瓶之多,而依被告所供,上開藥劑均係注射用藥劑,且藥效包括治療皮膚過敏、感冒、下痢止瀉、神經痛、消炎止痛、止咳、局部麻醉劑、補肝劑、解除疲勞之強肝劑、營養劑等,不同藥效之醫療用品功能多樣,豈可能均係供被告自己注射所用?被告所辯實有悖於常情,殊難採信;⑸此外,另有嘉義縣警察局刑警隊搜索扣押筆錄一份、現場照片七張在卷可稽,足見被告確曾為不特定之病患執行注射針劑之醫療業務行為,其罪證明確,犯行堪予認定。
三、核被告所為,係犯醫師法第二十八條前段之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罪。爰審酌被告犯罪之動機純為賺錢,卻罔顧自己並未具有醫學專業知識之事實,擅自為他人為醫療行為,對於不特定第三人之健康顯造成嚴重損害之危險,且犯罪後態度竟矢口否認,飾詞狡辯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以示懲儆。扣案附表所示之物,依醫師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併予宣告沒收。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四百五十四條第二項、第四百五十條第一項,醫師法第二十八條前段,刑法第十一條前段、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段,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二條,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翌日起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三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朴子簡易庭
法官黃國益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三日
書記官林柑杏醫師法第二十八條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其所使用之藥械沒收之。但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於醫師指導下實習之醫學院、校學生或畢業生。
二在醫療機構於醫師指示下之護理人員、助產人員或其他醫事人員。
三合於第十一條第一項但書規定。
四臨時施行急救。附表:
┌──┬────────┬───┬──┬──────────┬───┐│編號│扣案物品名稱│數量│編號│扣案物品名稱│數量│├──┼────────┼───┼──┼──────────┼───┤││注射藥劑│││注射藥劑│││一│「BERBEMIN」│一瓶│十二│「GLUCO-METHIONNB」│三瓶│├──┼────────┼───┼──┼──────────┼───┤││注射藥劑│││注射藥劑│││二│「Lidocaine」│一瓶│十三│「GiciCol」│四瓶│├──┼────────┼───┼──┼──────────┼───┤││注射藥劑│││注射藥劑│││三│「Patohital」│一瓶│十四│「NEO-VITABOSE」│四瓶│├──┼────────┼───┼──┼──────────┼───┤││注射藥劑││││││四│「GLUCOS」│一瓶│十五│注射藥劑空瓶│四個│├──┼────────┼───┼──┼──────────┼───┤││注射藥劑││││││五│「Diclofenac」│二瓶│十六│注射針筒│八支│├──┼────────┼───┼──┼──────────┼───┤││注射藥劑││││││六│「Husten」│二瓶│十七│針頭│九支│├──┼────────┼───┼──┼──────────┼───┤││注射藥劑││││││七│「Guagen-H」│二瓶│十八│頭皮針│二支│├──┼────────┼───┼──┼──────────┼───┤││注射藥劑││││││八│「BENAPYRIN」│二瓶│十九│注射用橡皮筋│一條│├──┼────────┼───┼──┼──────────┼───┤││注射藥劑││││││九│「Methivitan」│二瓶│二十│聽診器│一個│├──┼────────┼───┼──┼──────────┼───┤││注射藥劑││││││十│「AVATON」│三瓶│二一│透氣膠帶│一個│├──┼────────┼───┼──┼──────────┼───┤││注射藥劑││││││十一│「ShinKonin」│三瓶│二二│空塑膠盒│三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