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民事裁定
104年度中簡字第2655號
原 告 陸智懿
兼 上一人
訴訟代理人 謝文清
被 告 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魏寶生
訴訟代理人 王裕仁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債務人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4年11月13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官高士傑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11月13日
書記官夏進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民事裁定
104年度中簡字第2655號
原 告 陸智懿
兼 上一人
訴訟代理人 謝文清
被 告 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魏寶生
訴訟代理人 王裕仁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債務人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4年11月13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官高士傑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11月13日
書記官夏進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