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0年易字第64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7月30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公訴人臺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選任辯護人陳銘鴻被告乙○○右列被告因偽造文書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三十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法官黃光進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陳怡吟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三十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0年易字第64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7月30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公訴人臺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選任辯護人陳銘鴻被告乙○○右列被告因偽造文書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三十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法官黃光進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陳怡吟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