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88年訴字第360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3月20日
裁判案由:給付工程款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八年度訴字第三六○六號
原告太府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訴訟代理人 陳坤榮 律師送達代收人丙○○被告厚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設台中市○○路○段○○○號九樓之三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 林開福 律師複代裡人 劉惠娟 律師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八十九年四月十一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二十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林三元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二十一日~B法院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