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4年度附民字第7號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分享 LINE Twitter 複製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4年度附民字第7號原告 王貞芳 被告 林振維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本院113年度金訴字第864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5條第1項、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14年4月24日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楊宗翰法官曾思薇法官黃郁涵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4年4月25日書記官張顥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