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3年度聲字第3601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3年聲字第360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12月27日

裁判案由: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三年度聲字第三六О一號
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聲請人因被告違反著作權法案件(九十三年度偵字第一○三七○號),聲請單獨宣告沒收(九十三年度聲沒字第六八三號),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扣案之影片名稱各為「魔戒」(參片)、「天地英雄」(貳片)、「好來塢重案組」(貳片)、「小飛俠 彼得潘 」(貳片)之重製光碟合計玖片,均沒收。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甲○○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業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於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十四日以九十三年度偵字第一○三七○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在案。爰依法聲請將扣案之被告所有,供其犯罪所用之影片名稱各為「魔戒」(三片)、「天地英雄」(二片)、「好來塢重案組」(二片)、「小飛俠彼得潘」(二片)之重製光碟合計九片,單獨宣告沒收等語。
二、按檢察官依第二百五十三條或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者,對供犯罪所用、供犯罪預備或因犯罪所得之物,以屬於被告者為限,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一定有明文。
三、經核聲請意旨與卷證相符,於法尚無不合,自應准許。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一規定,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法官何世全右正本証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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