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0年度重訴字第191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0年重訴字第19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10月09日

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登記等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重訴字第一九一號
原告第七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庚○○訴訟代理人辛○○
戊○○被告己○○
丁○○丙○○訴訟代理人乙○○被告甲○○右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一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五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九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審判長法官何志通~B法官周莉菁~B法官鄭舜元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九日~B法院書記官卓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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