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六簡易庭111年度六簡調字第399號民事調解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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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筆錄
111年度六簡調字第399號
聲請人 嚴茂旭
代理人 林瑞烈
相對人 賴添丁
上列當事人間111年度六簡調字第399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於中
華民國112年3月2日上午9時40分在本院斗六簡易庭六簡第一
法庭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出席職員:
法官陳定國
書記官黃鷹平
通譯鐘偉群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
代理人林瑞烈
相對人賴添丁
相對人林素慧
調解成立內容:
一、兩造共有之雲林縣○○鄉○○○段000地號,面積8003.96
平方公尺准予分割。分割方式如附圖:112年1月18日複丈
成果圖所示,即編號A面積2667.98平方公尺,分歸聲請人
嚴茂旭取得;編號B面積2667.99平方公尺,分歸相對人林
素慧取得;編號C面積2667.99平方公尺,分歸相對人賴添
丁取得。
二、兩造願就上開分得之土地互為交付土地,並配合辦理所有權
移轉分割登記。
三、調解程序費用新臺幣8,286元由聲請人負擔。
上列筆錄經依聲請當庭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
聲請人代理人林瑞烈
相對人賴添丁
相對人林素慧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斗六簡易庭
書記官黃鷹平
法官陳定國
中華民國112年3月2日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112年3月2日
書記官黃鷹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