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六簡易庭111年度六簡調字第399號民事調解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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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筆錄

111年度六簡調字第399號

聲請人 嚴茂旭

代理人 林瑞烈

相對人 賴添丁

林素慧

上列當事人間111年度六簡調字第399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於中

華民國112年3月2日上午9時40分在本院斗六簡易庭六簡第一

法庭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出席職員:

法官陳定國

書記官黃鷹平

通譯鐘偉群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

代理人林瑞烈

相對人賴添丁

相對人林素慧

調解成立內容:

一、兩造共有之雲林縣○○鄉○○○段000地號,面積8003.96

平方公尺准予分割。分割方式如附圖:112年1月18日複丈

成果圖所示,即編號A面積2667.98平方公尺,分歸聲請人

嚴茂旭取得;編號B面積2667.99平方公尺,分歸相對人林

素慧取得;編號C面積2667.99平方公尺,分歸相對人賴添

丁取得。

二、兩造願就上開分得之土地互為交付土地,並配合辦理所有權

移轉分割登記。

三、調解程序費用新臺幣8,286元由聲請人負擔。

上列筆錄經依聲請當庭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

聲請人代理人林瑞烈

相對人賴添丁

相對人林素慧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斗六簡易庭

書記官黃鷹平

法官陳定國

中華民國112年3月2日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112年3月2日

書記官黃鷹平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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