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2年度再易字第34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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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2年再易字第34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0月30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判決102年度再易字第34號再審原告 楊文禮 再審被告 蘇南 成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再審原告對於民國97年9月17日本院97年度上易字第64號確定判決提起再審,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再審之訴駁回。
再審訴訟費用由再審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再審意旨略以:再審原告於民國102年8月30日整理相關電台側錄之錄音時,發現再審被告分別於:⑴95年10月24日發表台灣主權歸屬美國並呼籲電台聽眾捐款之言論。⑵95年11月9日、⑶同年11月17日在電台發表告美國之言論。④同年11月20日在電台發表讓高雄先成為美國一部份即有人已經拿到美國身份證,在許多聽眾的支持下捐獻好幾十萬等言論(詳如附表所示),有光碟及錄音譯文等可稽。上開未經斟酌之證物如經斟酌,再審原告即可受有利判決,為此,依民事訴訟法第496條第1項第13款規定,提起再審之訴。聲明:
㈠本院97年度上易字第64號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1587號確定判決應予廢棄。㈡再審被告在第一審之訴駁回。
二、再審被告則辯以:再審原告於電台節目中以散佈攻訐再審被告語言之侵權行為事實,業經原審法院及本院前審認定屬實並經判決確定。而就再審原告提出之錄音譯文及光碟等足以對照再審被告於廣播電台所發表之言論,其是非曲直,社會大眾自有公評,與原確定判決認定再審原告侵害再審被告名譽之行為無涉等語。
三、按當事人發現未經斟酌之證物或得使用該證物者,得以再審之訴對於確定終局判決聲明不服,但以如經斟酌可受較有利益之裁判者為限,民事訴訟法第496條第1項第13款定有明文。經查:再審原告提出之光碟及電台錄音內容即令為真,核其內容無非敘及有關臺灣已經美國佔領,故在台灣之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本土意識者,應共同努力脫離中華民國體制,讓 林志昇 當選,讓其向美國政府爭取臺灣為美國之一部分,惟因需有相關費用之支出,乃鼓吹聽眾踴躍捐款幫忙林志昇使其當選等語,有錄音譯文可稽。按確定判決認定再審原告侵害再審被告名譽,乃係以再審原告於停播再審被告節目後,在節目中為攻訐再審被告之語言,使再審被告名譽受有損害之事實,業據證人 陳聰明 到庭陳稱「我與兩造都是台灣會史實協會的會員,我們都很關心此事,我一直都有聽再審被告主持的廣播節目,一直到今年5月10日忽然換成楊文禮主持節目,他在節目中連續很多天都說再審被告與林志昇互相勾結進行詐騙,另外也批評再審被告在節目所講的內容都不實在,楊文禮在節目中還說 蘇南成 這夥人在高雄市分三個地方,現在還繼續騙下去,楊文禮在節目中講這些話大約是從今年的5月10日開始,連續講了大約10天,之後我就沒有再聽了,我記得的大概就是這些」等語,據以認定再審原告確在廣播節目中有攻訐再審被告之語言,且其所述再審被告進行詐騙等言語在節目中廣播,將使不特定之人均能收聽,客觀上足以造成再審被告名譽受損害,因認再審被告依民法第18條第2項、第195條第1項規定請求再審原告賠償精神上損害為有理由,准許再審被告請求10萬元範圍內為有理由,超過部分不予准許,有再審原告提出並引用之該確定判決在卷足憑(本院卷第27、28頁)。準此,原確定判決認定再審原告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之事實,即與上開譯文所示內容無涉。縱令再審原告發現該譯文,亦不能執為有利於再審原告之判決,是其依民事訴訟法第496條第1項第13款規定,提起本件再審之訴顯無理由,爰不經言詞辯論逕以判決駁回之。
四、綜上,本件再審之訴顯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502條第2項、第505條、第78條,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02年10月30日
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官許明進法官謝肅珍法官黃國川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2年10月30日
書記官馬蕙梅附表:
┌─────────────────────────────────────┐│2006.10.24節目現場側錄│├──────┬──────┬───────────────────────┤│時間│談話人│內容│├──────┼──────┼───────────────────────┤│10:33:14│蘇南成│說這些是很正確,今天要來釐清,怎麼說呢?很多人││││都這樣說,林志昇出來是要陪選的,這要說清楚,在││││流亡政府的體制下,中華民國流亡政府體制下,國民││││黨也是、民進黨也是、台聯黨也是、親民黨也好,這││││些自稱有本土意識的,此時脫離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的││││體制,出來嗆聲啦!台灣正港就是美國的,是(美)軍││││事政府占領海外的領土,當他(林志昇)當選後,就要││││正式成立高雄新政府,到時張主席和我蘇南成,我們││││會請林志昇博士作伙一起來支持!│├──────┼──────┼───────────────────────┤│10:38:24│蘇南成│民進黨對台灣人民有什麼交代,為什麼不能交代?他││││們照著中華民國流亡政府體制在走,他們都不曉得,││││怎麼救台灣?林志昇不是什麼三頭六臂,已經找到證││││據,證據就在這裡。台灣主權已經沒歷史了,提出台││││灣主權的真相,事實擺在那,已經沒有討論空間,何││││況我們已經付出行動,除了三月二十九日,送函給美││││國在台協會,現在在五福一路一號發放美國國民身份││││證,媒體封殺不報導,這是流亡政府體制下的媒體。│├──────┼──────┼───────────────────────┤│10:40:34-│蘇南成│聽清楚,一邊一國,那邊叫中華人民共和國,這邊叫││10:40:43││中華民國,這邊不是叫台灣,也不是叫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是正港叫做美國。│├──────┼──────┼───────────────────────┤│10:44:10-││如果碰到小人出奧步,不然怎麼會這時候都還有很多││10:44:45││人不知道林志昇在選舉,為了什麼而選,而且都不曉││││得無條件發放美國國民身份證,申請美國國民身份證││││隨時都可以受理,這張美國身份證有人已經有人拿到││││美國行走了,在美國也可以坐國內線了,不用拿台灣││││流亡政府的護照,│├──────┼──────┼───────────────────────┤│10:46:05-│蘇南成│蘇:你應該在你的文宣上,拿出美國機密文件的文號││10:46:50│林志昇│把證據拿出來,我們要向他(美國討主權)。││││林:好,那這樣我在十天兩個禮拜裡面,但是印也要││││花錢耶,要請聽眾朋友樂捐了,(笑),好啦,如││││果有要贊助我們機密文件的印刷,請你匯款來幫││││忙。(蘇:那一遍中文一遍英文)郵政劃撥:4222││││3651林志昇,如果你要來幫我印、幫忙募款,所││││有郵局都很方便,郵政劃撥00000000林志昇,請││││大家來幫忙。│├──────┼──────┼───────────────────────┤│10:57:40│林志昇│明天很重要,25號要舉行遊行,要升旗,升美國台灣││││旗,大家要趕緊報名,因為人數多要編隊。│├──────┴──────┴───────────────────────┤│2006.11.9節目現場側錄帶│├──────┬──────┬───────────────────────┤│9:40:50-│蘇南成│你怎麼向美國提告?(林:證據在手)向聯邦政府提告││9:41:37││,我們有機密文件,證據在手,大家都要對我走!│├──────┼──────┼───────────────────────┤│10:03:45│林志昇│林:我們在美國華盛頓DC,向美國聯邦法院提出告訴│││ 何瑞元 │,在這個過程中,你幫了我們很多忙,你有什麼看法││││跟評論?││││何:送到法院上,是要鬧新聞,在美國沒有這樣做,││││在美國有無聊訴,要有法律的明確依據,如果站不住││││腳,沒有律師要幫忙。在法理上完全站得住腳,你美││││國轟炸台灣以後,有管轄權,你委託 蔣介石 管理,台││││灣是美國管轄下的領土,美國所有管轄的地方都有美││││國憲法管護。│├──────┼──────┼───────────────────────┤│10:15:00│蘇南成│何瑞元到處跟民進黨的人說,都被認為是美國人來招││││搖撞騙的,而我是跟隨你的步塵。│├──────┴──────┴───────────────────────┤│2006.11.17節目現場側錄帶│├──────┬──────┬───────────────────────┤│11:00:│蘇南成│很多人都說沒看到林志昇你本人,連宣傳單也沒辦法││││印,連宣傳車也沒有,其他支持者都沒辦法幫忙宣傳││││,如果林志昇當選,高雄已經是美國海外佔領的都市││││。到了要市長登記,沒有錢,是農民黨主席湊錢出來││││,灑錢到現在,他家裡的人對他都不是很諒解。│├──────┴──────┴───────────────────────┤│2006.11.20節目現場側錄帶│├──────┬──────┬───────────────────────┤│10:11:27-│蘇南成│除了去年9月20日在美國華盛頓郵報定全版廣告花好││10:13:58││幾百萬以外,接下來也在今年3月29日帶了兩百多人││││,向美國在台協會,拿美國護照和備忘錄,然後在這││││些行動中,包括你個人不計一切投入高雄市長的選舉││││,就是要透過選舉把真相讓高雄人知道,如果高雄人││││有福氣,就是先讓高雄人脫離多難的台灣,讓高雄先││││成為美國海外領土的一部份的福利,也是促成台灣成││││立平民政府的大火車頭。有人已經拿到美國國民身份││││證,在美國行走了(林:沒錯),再來,也是在許多聽││││眾的支持下,捐獻好幾十萬,你個人也拿出美金三、││││四萬,總共五萬美金,正式向美國聯邦法院,告美國││││總統、國務卿,美國聯邦法庭也已經受理。還有個檢││││察長跟我說美國那是受理不是起訴,我回說受理就會││││開始調查,發現這是事實就會起訴,這就是起訴。│├──────┼──────┼───────────────────────┤│10:40:41-│蘇南成│如果林志昇10月19日當選,就正式宣布成立高雄平民││10:41:06││政府,拉下台灣國旗,這支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的旗要││││把他拉下來,這是我在說得很簡單,但如果沒有美國││││在後援,這個流亡政府這支精,不只是精,已經是會││││吞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