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司促字第11385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司促字第1138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4月15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促字第11385號債權人琦順國際企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江誌銘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綠色小鎮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利息起算日為何?(聲請狀內記載有矛盾)㈡確認凱泰開發投資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為何?㈢確認凱泰開發投資有限公司及法定代理人地址各為何?中華民國102年4月15日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102年4月15日
書記官田秀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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