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聲字第4457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聲字第445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11月10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5年度聲字第4457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張國祥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5年度執字第14482號、105年度執聲字第290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甲○○犯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併請依照刑法第41條第1項、第8項,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等語。
二、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刑法第53條定有明文。又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如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1條第
5款亦有明文。又犯最重本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6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
1千元、2千元或3千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數罪併罰之數罪均得易科罰金,其應執行之刑逾6月者,亦適用之,同法第41條第1項前段、第8項亦有明文。
三、查本件受刑人甲○○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偽造文書、營利姦淫猥褻罪等3案件,先後經彰化地方法院、本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且均經確定在案,有上開案件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一份附卷可稽。聲請人認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定應執行之刑,本院認為本件聲請與首揭法條規定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第41條第1項前段、第8項,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5年11月10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十六庭
法官王詩銘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黃毅皓中華民國105年11月10日附表: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偽造文書│營利姦淫猥褻│├────────┼────────┼────────┼────────┤│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104年10月13日20│104年7月26日、│104年9月22日│││時許│104年7月29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年度案號│檢察署104年度毒│檢察署104年度偵│檢察署104年度偵│││偵字第1900號│字第6947號│字第30206號│├───┬────┼────────┼────────┼────────┤││法院│彰化地方法院│彰化地方法院│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5年度簡字第11│104年度審訴字第│105年度訴字第││事實審││9號│806號│353號││├────┼────────┼────────┼────────┤││判決日期│105年1月18日│105年2月25日│105年8月12日│├───┼────┼────────┼────────┼────────┤││法院│彰化地方法院│彰化地方法院│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5年度簡字第11│104年度審訴字第│105年度訴字第││││9號│806號│353號││判決├────┼────────┼────────┼────────┤││判決│105年2月16日│105年3月29日│105年9月5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得聲請易科罰金、│得聲請易科罰金、│得聲請易科罰金、││之案件│得聲請社會勞動│得聲請社會勞動│得聲請社會勞動│├────────┼────────┼────────┼────────┤│備註│彰化地檢署105年│彰化地檢署105年│臺中地檢署105年│││執字第1175號│執字第1843號│度執字第14482號││├────────┴────────┤│││編號1、2,經彰化地方法院以105年││││聲字第557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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