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88年度訴字第587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88年訴字第58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3月29日

裁判案由:給付承攬報酬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八年度訴字第五八七號
原告南洋染整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被告鳳連企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丙○○
甲○○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二十九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法官李君豪右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二十九日~B書記官吳美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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