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上易字第647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2年上易字第64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5月16日

裁判案由:恐嚇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上易字第647號上訴人即被告 陳詩林 上列上訴人因恐嚇案件,不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1年度易字第127號,中華民國102年1月9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中華民國102年6月6日上午9時50分在本院第23法庭續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5月16日
刑事第二十三庭審判長法官趙文卿
法官林孟宜法官劉方慈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王泰元中華民國10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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