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度聲減字第11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聲減字第11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7月16日

裁判案由:聲請減刑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聲減字第116號聲請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犯搶奪罪等案件,就已經判決罪刑確定之罪聲請減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均減刑詳如附表所載,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
理由
一、查受刑人甲○○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經判處如附表所列之刑且確定在案。
二、茲檢察官以其犯罪時間,均在民國96年4月24日以前,所犯之罪,悉合於減刑條件,聲請予以減刑,並定其應執行之刑。經本院審核,認與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
8條第1項、第10條第2項,刑法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6年7月16日
刑事第五庭法官吳勇毅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陳奕珽中華民國96年7月16日受刑人減刑及定應執行之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4│├───────┼────────┼────────┼────────┼────────┤│罪名│搶奪罪│搶奪罪│不正取款罪│不正取款罪│├───────┼────────┼────────┼────────┼────────┤│宣告刑│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6月│├───────┼────────┼────────┼────────┼────────┤│所犯法條│刑法第325條第1項│刑法第325條第1項│刑法第339條之2第│刑法第339條之2第│││││1項│1項│├───────┼────────┼────────┼────────┼────────┤│犯罪日期│95年7月18日│95年8月1日│95年8月1日│95年8月1日│├───┬───┼────────┼────────┼────────┼────────┤│偵│機關│桃園地方法院│桃園地方法院│桃園地方法院│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署│檢察署│檢察署││及├───┼────────┼────────┼────────┼────────┤│查│年│95│95│95│95││案├───┼────────┼────────┼────────┼────────┤│年│字│偵│偵│偵│偵││號├───┼────────┼────────┼────────┼────────┤│度│號│16743│16743│16743│16743│├───┼───┼────────┼────────┼────────┼────────┤││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最││年│95│95│95│95│││案├─┼────────┼────────┼────────┼────────┤│後││字│訴│訴│訴│訴│││號├─┼────────┼────────┼────────┼────────┤│事││號│2021│2021│2021│2021││├─┼─┼────────┼────────┼────────┼────────┤│實│判│年│95│95│95│95│││決├─┼────────┼────────┼────────┼────────┤│審│日│月│10│10│10│10│││期├─┼────────┼────────┼────────┼────────┤│││日│30│30│30│30│├───┼─┴─┼────────┼────────┼────────┼────────┤││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年│95│95│95│95││確│案├─┼────────┼────────┼────────┼────────┤│││月│訴│訴│訴│訴││定│號├─┼────────┼────────┼────────┼────────┤│││日│2021│2021│2021│2021││日├─┼─┼────────┼────────┼────────┼────────┤││確│年│95│95│95│95││期│定├─┼────────┼────────┼────────┼────────┤││日│月│11│11│11│11│││期├─┼────────┼────────┼────────┼────────┤│││日│27│27│27│27│├───┴─┴─┼────────┼────────┼────────┼────────┤│合於中華民國九│第2條第1項第3款│第2條第1項第3款│第2條第1項第3款│第2條第1項第3款││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減刑刑期褫奪公│有期徒刑3月15日│有期徒刑3月15日│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3月││權期間或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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