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90年度上訴字第414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0年上訴字第414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5月28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上訴字第四一四八號
上訴人即被告甲○○
乙○○右一人選任辯護人 陳建宏 律師右上訴人因詐欺等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年度訴字第八一號,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二十六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十庭
審判長法官溫耀源
法官邱同印法官吳燦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靜姿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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