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214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1月22日
裁判案由:給付貨款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二一四五號
原告展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被告乙○○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七日上午九時五十分,在本院第二辦公大樓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林望民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二日~B法院書記官劉文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