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司拍字第45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2月25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拍字第450號聲請人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王開源 債務人 李炘泓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上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用之,民法第873條第1項、第881之17條分別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即債務人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聲請人對於債務人之債權,經設定登記如下之抵押權:
(一)登記日期:民國⑴101年2月6日⑵101年2月6日。
(二)擔保債權總金額:最高限額⑴新臺幣2,400,000元⑵新臺幣1,200,000元。
(三)擔保債權確定期日:民國⑴129年8月18日⑵130年9月21日。
(四)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⑴擔保債務人對抵押權人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本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所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包括借款。⑵擔保債務人對抵押權人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本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所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包括借款、透支、貼現、買入光票、墊款、承兌、委任保證、開發信用狀、進出口押匯、票據、保證,及依信用卡契約、應收帳款承購契約、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契約及特約商店契約。
(五)清償日期:⑴⑵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清償日期。
(六)利息(率):⑴⑵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利息(率)計算。
(七)遲延利息(率):⑴⑵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利息(率)計算。
(八)違約金:⑴⑵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違約金計收標準。
(九)其他擔保範圍約定:⑴⑵各自部分之取得執行名義之費用、保全抵押物之費用、因債務不履行而發生之損害賠償、因辦理債務人與抵押權人約定之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所生之手續費用、抵押權人墊付抵押物之保險費用。
(十)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⑴⑵均為李炘泓。債務額比例:⑴⑵均為1分之1。
嗣債務人李炘泓於民國100年9月26日向聲請人分別借款⑴新臺幣1,820,000元⑵新臺幣950,000元,約定有利息、遲延利息及違約金,清償日期分別為⑴民國125年9月26日⑵民國101年9月26日,應按月繳納本息,如一次未履行,即喪失期限利益。詎債務人自⑴民國102年9月26日起⑵民國102年6月1日起即未繳納本息,應視同全部到期,計尚欠本金⑴新臺幣1,709,586元⑵新臺幣945,941元及利息、違約金等,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
三、經查,聲請人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房屋抵押貸款約定書、貸放餘額明細等件影本為證,本件聲請,經核合於民法第873條之規定,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1,000元。
六、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華民國102年12月25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朱敏諄附表:
┌─┬───────────────────────┬─┬─────┬──────┐│編│土地坐落│地│面積│權利││├───┬────┬───┬───┬──────┤├─────┤││號│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目│平方公尺│範圍│├─┼───┼────┼───┼───┼──────┼─┼─────┼──────┤│1│臺中│北區│ 邱厝 子││0000-0000│建│1374.00│10000分之96│││││段││││││└─┴───┴────┴───┴───┴──────┴─┴─────┴──────┘┌─┬──┬───────┬────────┬────────────┬────┐│編││││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基地坐落│建築式樣主要材├──────┬─────┤│││建號│--------------││樓層面積│附屬建物主│││││門牌號碼│料及房屋層數││要建築材料│││號││││合計│及用途│範圍│├─┼──┼───────┼────────┼──────┼─────┼────┤│1│8349│臺中市北區邱厝│主要用途:住家用│層次面積:│陽台:12.6│全部││││子段第0000-000│主要建材:鋼筋混│70.20│1│││││0地號│凝土造││││││├───────┤層數:013層│││││││臺中市北區崇德│層次:十層│││││││路一段442號10││││││││樓之4│││││├─┴──┴───────┴────────┴──────┴─────┴────┤│共有部分: 邱厝子 段00000-000建號、1156.11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分之108││共有部分:邱厝子段00000-000建號、2419.45平方公尺││權利範圍:20000分之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