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5年度司拍字第29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5年司拍字第2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2月26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105年度司拍字第29號聲請人 林家岑 相對人台新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黃麗香 相對人 黃義彬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叁仟元由相對人共同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黃義彬於民國103年6月25日向聲請人借款新臺幣(下同)2,500萬元,並以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設定2,500萬元之普通抵押權予聲請人,清償日期103年12月31日,以擔保其對聲請人所負債務之清償,並經登記在案。詎相對人黃義彬屆期未清償,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
三、查聲請人上開聲請,業據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暨其他約定事項、不動產抵押借款契約書、支票(以上均為影本)及土地、建物登記謄本為證。本件普通抵押權既已依法登記,且登記之債務清償日期業已屆至,聲請人陳稱其仍未受清償,形式上合於實行抵押權之要件,是以,聲請人聲請拍賣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經核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1000元。
中華民國105年2月26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劉怡芳┌──────────────────────────────────────────────────────────────┐│附表:(土地)105年度司拍字第29號│├──┬───────────────────────────┬─┬────────────┬─────────┬──────┤│編│土地坐落│地│面積││││├───┬────┬────┬────┬────────┤├──┬──┬──────┤權利範圍│備考││號│縣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目│公頃│公畝│平方公尺│││├──┼───┼────┼────┼────┼────────┼─┼──┼──┼──────┼─────────┼──────┤│001│彰化縣│和美鎮│和興││50│建│01│50│58.49│全部│黃義彬所有│└──┴───┴────┴────┴────┴────────┴─┴──┴──┴──────┴─────────┴──────┘┌─────────────────────────────────────────────────────────────┐│附表:(建物)105年度司拍字第29號│├──┬───┬───────┬───────┬───────┬─────────────────┬────┬───────┤│編││││建築式樣主│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建號│建物門牌│基地坐落│要建築材料│樓層面積│附屬建物主││備考││││││││要建築材料│範圍│││號││││及房屋層數│合計│及用途│││├──┼───┼───────┼───────┼───────┼───────────┼─────┼────┼───────┤│001│11-1│彰化縣和美鎮工│彰化縣和美鎮和│2層鋼骨造,辦│1層:283.69;2層:283.│屋頂突出物│全部│台新環保科技股││││東三路5號│興段50地號│公室│69;合計:567.38│:5.98││份有限公司所有│├──┼───┼───────┼───────┼───────┼───────────┼─────┼────┼───────┤│002│11-2│彰化縣和美鎮工│彰化縣和美鎮和│1層鋼筋混凝土│1層:17.40;合計:17.4││全部│台新環保科技股││││東三路5號│興段50地號│造,機械室│0│││份有限公司所有│├──┼───┼───────┼───────┼───────┼───────────┼─────┼────┼───────┤│003│11-3│彰化縣和美鎮工│彰化縣和美鎮和│1層鋼骨造,工│1層:870.00;合計:870││全部│台新環保科技股││││東三路5號│興段50地號│業用│.00│││份有限公司所有│├──┼───┼───────┼───────┼───────┼───────────┼─────┼────┼───────┤│004│11-4│彰化縣和美鎮工│彰化縣和美鎮和│1層鋼筋混凝土│1層:67.68;合計:67.6││全部│台新環保科技股││││東三路5號│興段50地號│造,冷水池│8│││份有限公司所有│├──┼───┼───────┼───────┼───────┼───────────┼─────┼────┼───────┤│005│11-5│彰化縣和美鎮工│彰化縣和美鎮和│1層鋼筋混凝土│1層:68.14;合計:68.1││全部│台新環保科技股││││東三路5號│興段50地號│造,軟水處理│4│││份有限公司所有│├──┼───┼───────┼───────┼───────┼───────────┼─────┼────┼───────┤│006│11-10│彰化縣和美鎮工│彰化縣和美鎮和│1層鋼骨造,倉│1層:198.88;合計:198││全部│台新環保科技股││││東三路5號│興段50地號│庫│.88│││份有限公司所有│├──┼───┼───────┼───────┼───────┼───────────┼─────┼────┼───────┤│007│11-11│彰化縣和美鎮工│彰化縣和美鎮和│1層鋼筋混凝土│1層:234.00;合計:234││全部│台新環保科技股││││東三路5號│興段50地號│造,污水池│.00│││份有限公司所有│├──┼───┼───────┼───────┼───────┼───────────┼─────┼────┼───────┤│008│11-12│彰化縣和美鎮工│彰化縣和美鎮和│2層鋼骨造,宿│1層:270.00;2層:270.││全部│台新環保科技股││││東三路5號│興段50地號│舍、交誼廳│00;合計:540.00│││份有限公司所有│├──┼───┼───────┼───────┼───────┼───────────┼─────┼────┼───────┤│009│11-14│彰化縣和美鎮工│彰化縣和美鎮和│1層鋼骨造,廠│1層:2,011.96;合計:2││全部│台新環保科技股││││東三路5號│興段50地號│房│,011.96│││份有限公司所有│├──┼───┼───────┼───────┼───────┼───────────┼─────┼────┼───────┤│010│11-15│彰化縣和美鎮工│彰化縣和美鎮和│1層鋼筋混凝土│1層:31.36;合計:31.3││全部│台新環保科技股││││東三路5號│興段50地號│造,守衛室│6│││份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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