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95年度上易字第404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5年上易字第40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5月03日

裁判案由:違反稅捐稽徵法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上易字第404號上訴人台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選任辯護人陳建宏律師上列上訴人因被告違反稅捐稽徵法案件,不服臺灣板橋地方法院93年度易字第889號,中華民國94年12月13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5年5月3日
刑事第十五庭審判長法官吳昭瑩
法官王麗莉法官楊貴雄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淑貞中華民國95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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