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4年度易字第452號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4年度易字第452號

公訴人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劉修維

上列被告因傷害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4年度偵字第4262號),被告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本院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 文

劉修維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短刀壹把,沒收之。

  犯罪事實

一、劉修維於民國114年4月24日22時45分許前某時許,經友人聯繫後,前往雲林縣○○鎮○○路000號民宅,見現場似在談判,竟基於傷害之犯意,持短刀刺向 宋立翔 之右大腿,致宋立翔受有右大腿穿刺傷併大腿內收肌、筋膜撕裂傷之傷害。

二、案經宋立翔訴由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報告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本件被告劉修維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亦非屬高等法院管轄之第一審案件,其於本案準備程序中,先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見本院卷第39至41頁),經本院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當事人之意見後,本院裁定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規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是本案之證據調查,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2規定,不受同法第159條第1項、第161條之2、第161條之3、第163條之1及第164條至第170條規定之限制,合先說明。

二、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於偵訊、本院準備程序、簡式審判程序中均坦承不諱(見偵卷第25至28頁、本院卷第39至48頁),核與證人即告訴人宋立翔於警詢之證述情節大致相符(見警卷第9至10頁),並有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嘉義長庚紀念醫院診斷證明書(見警卷第13頁)、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扣押筆錄暨扣押物品目錄表(見警卷第15至19頁)各1份、現場照片、扣案物照片8張(見警卷第23至28頁)在卷可稽,復有扣案之短刀1把可佐,足認被告上開任意性自白與事實相符,堪以採信。本件事證已臻明確,被告犯行洵堪認定,應依法論科。

三、論罪科刑

 ㈠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傷害罪。

 ㈡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與告訴人素不相識,卻對告訴人為本案傷害犯行,實有不該。參以被告犯行之動機、手段、情節、被告持短刀為本案行為、告訴人所受傷勢等節。又念及被告坦承犯行之犯後態度。衡以被告表示對本案有調解意願,告訴人則表示對本案先前已製作過筆錄,沒有其他意見要表示,沒有調解意願乙情(見本院卷第40頁)。再考量檢察官表示:本件被告雖然坦承犯行,但被告對於傷害的動機,說法多次變動,身上帶刀的原因於警詢與偵查中也講得不一樣,依照卷內事證,看不出被告跟告訴人有何具體糾紛,被告突然拿刀朝告訴人大腿刺下去,顯然被告行為具有相當衝動性,雖然是偶發事件,但還是希望審酌被告隨身帶刀莫名其妙傷害人行為,是非常不可取,應該從重量刑,以示懲戒;被告表示:我知道錯了,當時有點躁鬱,情緒控管不好等量刑意見(見本院卷第46至48頁)。暨被告自陳學歷高中肄業、未婚、與父母同住、在果菜市場工作,月收入約新臺幣30,000元、家庭經濟狀況普通(見本院卷第46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依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規定,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沒收部分

  按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之,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定有明文。查被告持短刀1把為本案犯行,該短刀為被告所有,經被告陳述明確(見本院卷第39頁),本院審酌該短刀與被告本案犯行關係密切,依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規定,宣告沒收之。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羅袖菁提起公訴,檢察官林欣儀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31  日

         刑事第八庭 法 官 黃郁姈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洪明煥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4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277條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