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2年易字第294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4月29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易字第二九四七號
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選任辯護人張瓊文律師
張繼準律師 張績寶 律師右列被告因竊盜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九日法官劉逸成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2年易字第294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4月29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易字第二九四七號
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選任辯護人張瓊文律師
張繼準律師 張績寶 律師右列被告因竊盜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九日法官劉逸成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