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裁定 105年度彰小字第293號
原 告 蔡永達 即正昇輪胎行
被 告 莊芳綺
訴訟代理人 莊慶彰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5年10月18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
法官陳弘仁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5年10月18日
書記官林明俊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裁定 105年度彰小字第293號
原 告 蔡永達 即正昇輪胎行
被 告 莊芳綺
訴訟代理人 莊慶彰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5年10月18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
法官陳弘仁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5年10月18日
書記官林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