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附民字第779號
原告 滕一英
被告 陳長壽
上列被告因本院114年度上易字第606號詐欺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6月11日
刑事第十三庭審判長法官連育群
法官陳思帆
法官劉為丕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鈺翔
中華民國114年6月11日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附民字第779號
原告 滕一英
被告 陳長壽
上列被告因本院114年度上易字第606號詐欺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6月11日
刑事第十三庭審判長法官連育群
法官陳思帆
法官劉為丕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鈺翔
中華民國1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