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541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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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9年訴字第54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8月21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9年度訴字第541號公訴人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黃玉鳳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9年8月21日
刑事第六庭法官蕭筠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8月21日
書記官林依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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