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8年度交聲字第3622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8年交聲字第362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0月29日

裁判案由:交管條例聲異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交通事件裁定98年度交聲字第3622號原處分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板橋監理站異議人即受處分人甲○○上列異議人即受處分人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案件,不服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板橋監理站中華民國98年9月10日板監裁字第裁41-CP0000000號裁決處分(舉發案號:臺北縣政府警察局97年9月25日北縣警交字第CP0000000號),聲明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異議駁回。
理由
一、原處分意旨略以:異議人即受處分人甲○○所有之車號000-
000號輕型機車,於民國97年9月4日7時43分許,經人駕駛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臺北縣板橋市○○○路○段某交岔路口,因有「駕車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之違規行為,經臺北縣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交通分隊執勤員警製單對於該車所有人即異議人逕行舉發,並查證違規屬實,爰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裁處罰鍰新臺幣(下同)4千5百元,並依同條例第63條第1項第3款(漏引第3款)規定記違規點數3點。
二、異議意旨略以:㈠違規現場於上班時間車多擁擠,許多車輛均係趁路口剛閃紅燈或車輛較少時迅速左轉進入亞東醫院,也有警衛人員指揮轉入,若有不妥,應及早告知亞東醫院,請亞東醫院宣傳,而非照相開單。㈡異議人於97年9月底收到罰單,當時未提出申訴,靜待同仁之申訴結果,嗣因出國及回國忙於辦理離職交接,忘記處理罰單乙事,原處分機關沒有儘早提醒之機制,所為之裁決處分顯有過當,請予以撤銷云云。
三、按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並記違規點數3點,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第63條第1項第3款分別定有明文。又汽車駕駛人有闖紅燈之情形,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逕行舉發;逕行舉發,應記明車輛牌照號碼、車型等可資辨明之資料,以汽車所有人為被通知人製單舉發,同條例第7條之2第1項第1款、同條第4項亦規定明確。
四、經查:㈠本件異議人即受處分人甲○○所有之車號000-000號輕型機
車,於97年9月4日7時43分許,經人駕駛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臺北縣板橋市○○○路○段某交岔路口,因有「駕車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之違規行為,因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經臺北縣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交通分隊執勤員警製單對於該車所有人即異議人逕行舉發,並指定應到案日期為97年10月25日,嗣異議人於逾越該應到案期限60日以上始到案,經原處分機關函請舉發單位查復及綜合相關資料審查結果,認上開違規屬實,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裁處罰鍰4千5百元,並依同條例第63條第1項第3款(漏引第3款)規定記違規點數3點等情,此有採證照片2幀、舉發通知單、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決書等影本各1件附卷可稽。觀諸上揭採證照片所示,當時現場交岔路口之燈光號誌已呈紅燈狀態,其他同向車輛均已停車等候,詎車號000-000號輕型機車竟未停車,繼續行駛通過該路口,且異議人對於其所有之機車於上揭時、地有闖紅燈之事實亦未爭執,是本件違規事實應屬明確。㈡雖異議人以前詞置辯,惟按行車管制號誌各燈號顯示之意義
如左:……車輛面對圓形紅燈表示禁止通行,不得超越停止線或進入路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6條㈠定有明文,衡情為一般社會大眾所週知。本件現場既設有燈光管制號誌,且其運作亦無不正常現象,駕駛人本應遵守,無待乎政府通知附近醫院或其他公司行號為宣導。倘有違反,主管機關依法舉發、裁罰,即屬正當,洵難僅憑駕駛人個人方便、任職機關有無宣導、其警衛人員是否配合取締制止等,作為免罰之依據。至於異議人逾期到案,依其所述情由,實屬異議人自己疏失,原處分機關據以適用相裁罰規定決定罰鍰金額,亦屬有據。異議人所稱原處分機關沒有儘早提醒之機制,所為之裁決處分顯有過當云云,難認可採。
五、從而,本件舉發單位認異議人所有之機車,經人駕駛有「駕車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之違規行為,因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對於該車所有人即異議人逕行舉發,嗣異議人於逾越該應到案期限60日以上始到案,原處分機關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第63條第
1項第3款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之規定,裁處罰鍰4千5百元,並記違規點數3點,均屬有據,核無違法或不當之處。異議人執持前詞,對原處分機關所為之裁決處分聲明異議,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六、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7條第2項,道路交通案件處理辦法第19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8年10月29日
交通法庭法官朱嘉川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陳聖儒中華民國9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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