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2年度交易字第159號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2年交易字第159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2年11月28日

裁判案由:過失傷害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判決九十二年度交易字第一五九號
公訴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九十二年度調偵字第四零六號),本院認有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之一第一項情形,改依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左︰
主文甲○○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折算壹日。
事實
一、甲○○平日即經常駕駛小貨車去市場買水果,為從事駕駛業務之人,於民國(下同)九十一年九月十二日上午五時五十四分許,駕駛車牌號碼0000000號自用小貨車,沿彰化縣彰化市○○路,由東往西方向行駛,途經彰南路與彰南路二段一六○號旁交岔路口(早上六時之前僅有閃光黃燈)時,理應注意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並注意停讓穿越道路之行人優先通行,及行經設有閃光黃燈之路口,應減速慢行,並應注意車前狀況,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而依當時情形,又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疏於注意,以約六十公里時行駛,未速減速慢行及停讓穿越道路之行人優先通行,且疏於注意車前狀況,因而撞及當時從該交岔路口由北往南方向穿越道路之行人丙○○,致丙○○受有頭部外傷併顱內出血、左手肱骨骨折等傷害。甲○○於肇事後,偵查機關未發覺其犯行前,即主動報警並向警方自首犯行。
二、案經丙○○之子乙○○代理告訴由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報告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本院認有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之一第一項情形,改依簡式審判程序審理。
理由
一、右開時、地發生車禍肇事致丙○○受傷之事實,業據被告甲○○自白不諱,核與丙○○之子乙○○指訴之情節相符,並有照片二十幀、彰化縣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及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中榮民總醫院診斷證明書各一紙附卷可稽。按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警察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及車輛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及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應遵守交通號誌之指示行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零三條、第九十四條第三項、第一百零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各定有明文。被告駕車自應注意上述道路交通安全規定,且依當時路況,又無不能注意之情形,竟疏不注意為之,以致肇事,致人受傷,被告應有過失,本件經送台灣省彰化縣區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結果,亦持相同看法,有該委員會鑑定意見書附於偵查卷可稽,益證被告之行為有過失,又被害人之受傷害,係由被告行為所致生,而被告之行為有過失,被告過失駕駛行為,核與被害人之受傷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事證明確,被告上開犯行,堪予認定。
二、被告平日即經常駕駛小貨車去市場買水果,為從事駕駛業務之人,核被告甲○○所為係犯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第二項前段之業務過失傷害罪。公訴意旨認係犯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第一項前段之罪嫌云云,容有誤認,起訴法條應予變更。末查,被告甲○○於肇事後,偵查機關未發覺其犯行前,即主動報警並向警方自首犯行應依自首規定減輕其刑。爰審酌被告係偶發初犯,被告之過失程度,被害人所受傷害甚重、肇事後願以新台幣一百二十萬元以內與被害人和解,然尚未達成協議致未賠償等情,量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之一第一項、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三百條,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第二項前段、第六十二條前段、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段、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第二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吳怡盈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交通法庭
法官施坤樹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須附繕本)。
告訴人或被害人對於判決如有不服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者,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法院書記官陳文俊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日所犯法條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第一項: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第二項: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歷審裁判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92 年度 交易 字第 159 號判決(92.11.28)【本件裁判書】
  •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93 年度 交上易 字第 70 號(93.02.02)[撤回上訴]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