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89年上更㈠字第8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6月19日
裁判案由:塗銷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上更㈠字第八一號
上訴人戊○○被上訴人乙○○( 謝讚
丙○○(謝讚丁○○(謝讚
甲○(謝讚右當事人間請求塗銷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九月三十日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第一審判決(八十六年度訴字第七九六號)提起上訴,判決,經最高法院發回,已于九十年六月五日言詞辯論終結。茲以尚有調查必要,爰命再開言詞辯論及準備程序,並指定於九十年七月六日下午三時四十五分在本院第三法庭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十九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第二庭~B1審判長法官吳志誠~B2法官李素靖~B3法官李文賢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日~B法院書記官劉清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