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89年度易字第95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89年易字第95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8月16日

裁判案由:背信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易字第九五六號
公訴人臺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選任辯護人蘇新竹
謝依良被告乙○○告訴人丙○○右列被告因背信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十六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法官柯顯卿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盧立勇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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