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簡易庭99年度司鳳小調字第333號民事其他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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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解 程 序 筆 錄
            99年度 司鳳 小調字第333號
  聲 請 人 上福豪門大廈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許生輝
  代 理 人  董玉明
  相 對 人  詹懷祥
  代 理 人  蔡坤衡
上列當事人間99年度司鳳小調字第333號給付管理費事件於中華
民國99年12月27日下午3時43分在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民事
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書 記 官 曾秀鳳
  調解 委員 許燦輝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董玉明 王
相對人代理人 蔡坤衡 到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 伍仟玖佰 零肆元正,給付方式:
  於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給付完畢。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 董玉明
           相對人代理人 蔡坤衡
           調解 委員  許燦輝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27  日
         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曾秀鳳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27  日
           書 記 官 曾秀鳳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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