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3年勞簡上字第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3月08日
裁判案由:給付退休金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三年度勞簡上字第一號
上訴人合富海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丙○○訴訟代理人乙○○被上訴人甲○訴訟代理人 洪千琪 律師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退休金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八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受命法官劉定安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八日~B法院書記官王壹理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3年勞簡上字第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3月08日
裁判案由:給付退休金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三年度勞簡上字第一號
上訴人合富海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丙○○訴訟代理人乙○○被上訴人甲○訴訟代理人 洪千琪 律師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退休金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八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受命法官劉定安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八日~B法院書記官王壹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