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2年度訴字第2322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2年訴字第232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3月31日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二三二二號
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等案件,經提起公訴(九十二年度偵字第一三四七八號),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再開辯論。
理由茲因本件就被告是否尚有裁判上一罪之犯罪事實部分,尚有應加調查之處,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規定,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六庭
法官鄧敏雄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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