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89年度交訴字第49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89年交訴字第49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5月30日

裁判案由:過失致死


主文甲○○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陸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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