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附民字第36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附民字第36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3月15日

裁判案由:因業務侵占附帶民訴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7年度附民字第369號原告北京中清龍圖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楊聖輝 訴訟代理人 程光儀 律師原告樂檬線上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何懿德 訴訟代理人 連思成 律師原告瘋玩數位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鍾文良 訴訟代理人 李珮琴 律師被告 黃麒耘 上列被告因106年度金重易字第1號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確係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8年3月15日
刑事第十七庭審判長法官劉慧芬
法官古瑞君法官彭慶文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李玟郁中華民國108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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