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3年度訴字第24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3年訴字第24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5月27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三年度訴字第二四八號
原告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乙○○被告丙○○原住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原告聲請公示送達,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准對被告丙○○就本件訴訟文書為公示送達。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審判長法官何志通~B法官蔡紹良~B法官鄭舜元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七日~B法院書記官卓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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