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14年度附民字第736號刑事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附民字第736號

原告 陳紹誠

被告 韓傑儀

上列被告因114年度上易字第642號妨害自由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6月25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遲中慧

法官張少威

法官顧正德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莊佳鈴

中華民國1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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