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司促字第5176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司促字第5176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3月05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108年度司促字第5176號債權人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黃錦瑭 債務人 黃文智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貳拾玖萬貳仟陸拾玖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㈠債務人於民國93年3月29日向聲請人借款新臺幣250,000元整
,約定於民國96年3月30日清償,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8.88計付,延遲還本或付息時,除仍按上開利率計息外,其逾期在六個月(含)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六個月以上者,就超逾六個月之部份,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並立有借據可證。
㈡債務人於民國94年1月13日向聲請人借款新臺幣100,000元整
,約定於民國101年1月13日清償,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12.88計付,延遲還本或付息時,除仍按上開利率計息外,其逾期在六個月(含)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六個月以上者,就超逾六個月之部份,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並立有借據可證。
㈢債務人於民國94年1月13日向聲請人借款新臺幣100,000元整
,約定於民國101年1月13日清償,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8.88計付,延遲還本或付息時,除仍按上開利率計息外,其逾期在六個月(含)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六個月以上者,就超逾六個月之部份,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並立有借據可證。
㈣詎料前開借款並未依約還款,餘欠本息屢經催討仍未清償。
依消費性貸款約定書第八條約定債務人不依約清償本金或利息者,借款視為全部到期,爰此債務人等已喪失期限利益,自應給付如前開請求標的之借款本息。
㈤本件係請求一定數量之金錢債務,並有附呈之消費性貸款約
定書影本可證,為求簡速,特依民事訴訟法第五0八條之規定,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釋明文件:消費性貸款約定書三份、繳息明細三份。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華民國108年3月5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李峻源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債權人收到支付命令後,請即時核對內容,如有錯誤應速依法聲請更正裁定或補充裁定。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四、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不必另行聲請。
中華民國108年3月5日
書記官何淑鈴附表108年度司促字第5176號利息:
┌──┬───┬─────┬──────┬──────┬───────┐│本金│本金│相關債務人│利息起算日│利息截止日│利息計算方式││序號││││││├──┼───┼─────┼──────┼──────┼───────┤│001│新臺幣│黃文智│自民國095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百分之八點│││112277││9月17日起││八八│││元│││││├──┼───┼─────┼──────┼──────┼───────┤│002│新臺幣│黃文智│自民國095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百分之十二│││90579││1月13日起││點八八│││元│││││├──┼───┼─────┼──────┼──────┼───────┤│003│新臺幣│黃文智│自民國095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百分之八點│││89213││1月13日起││八八│││元│││││└──┴───┴─────┴──────┴──────┴───────┘違約金:
┌──┬───┬─────┬──────┬──────┬───────┐│本金│本金│相關債務人│違約金起算日│違約金截止日│違約金計算方式││序號││││││├──┼───┼─────┼──────┼──────┼───────┤│001│新臺幣│黃文智│自民國095年1│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112277││0月18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份│││││││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002│新臺幣│黃文智│自民國095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90579││2月14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份│││││││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003│新臺幣│黃文智│自民國095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89213││2月14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份│││││││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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