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0年度上易字第1528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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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0年上易字第152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8月09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上易字第一五二八號
上訴人即被告甲○○右上訴人因竊盜案件,不服臺中地方法院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二十九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九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官林榮龍
法官黃日隆法官江錫麟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劉美宏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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