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裁定
101年度彰保險簡字第1號
原 告 洪嘉林
訴訟代理人 徐盛國 律師
被 告 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鎮球
訴訟代理人 張簡婷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保險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9月28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
法官黃倩玲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1年10月1日
書記官吳政峯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裁定
101年度彰保險簡字第1號
原 告 洪嘉林
訴訟代理人 徐盛國 律師
被 告 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鎮球
訴訟代理人 張簡婷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保險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9月28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
法官黃倩玲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1年10月1日
書記官吳政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