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9年司促字第119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2月09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司促字第1194號債權人太子盛世社區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乙○○
壹、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甲○○間聲請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台幣伍佰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債權人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繳,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中華民國99年2月9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9年司促字第119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2月09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司促字第1194號債權人太子盛世社區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乙○○
壹、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甲○○間聲請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台幣伍佰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債權人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繳,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中華民國99年2月9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