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91年度上易字第305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1年上易字第305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12月10日

裁判案由:違反商標法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上易字第三О五六號
上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秀強男四十右上訴人因被告違反著作權法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十五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日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十三庭
審判長法官蔡烱燉
法官鄧振球法官李春地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柳秋月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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