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度除字第3146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除字第314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2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6年度除字第3146號聲請人甲○○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6年度催字第247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6年11月1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6年12月31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林妙黛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96年12月31日
書記官黃媚鵑┌───────────────────────────────────────────────────────┐│附表96年度除字第3146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1│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1│89││├───┼────────────┼─────────┼─────┼────┼────────┼────────┤│02│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86-NX-000000-0││1│103││├───┼────────────┼─────────┼─────┼────┼────────┼────────┤│03│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87-NX-000000-0││1│158││├───┼────────────┼─────────┼─────┼────┼────────┼────────┤│04│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88-NX-000000-0││1│142││├───┼────────────┼─────────┼─────┼────┼────────┼────────┤│05│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89-NX-000000-0││1│130││││├───┼────────────┼─────────┼─────┼────┼────────┼────────┤│06│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90-NX-000000-0││1│122││││└───┴────────────┴─────────┴─────┴────┴────────┴────────┘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