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5年度簡上字第29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5年簡上字第29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7月20日

裁判案由:分配表異議之訴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5年度簡上字第296號上訴人優耐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訴訟代理人 曾慶雲 律師被上訴人丙○○訴訟代理人 林石猛 律師
李佳冠 律師甲○○上列當事人間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6年7月20日
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李昭彥
法官柯彩燕法官毛妍懿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7月20日
書記官王淑娟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