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4年度上訴字第319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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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上訴字第319號
上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陳旭育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詐欺等案件,不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審金訴字第1447號,中華民國114年1月15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4年8月22日上午10時,在本院第七法庭,續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7月11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李璧君
法官李東柏
法官鍾佩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4年7月11日
書記官洪孟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