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6年上更(一)字第2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6月14日
裁判案由:妨害風化等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96年度上更(一)字第20號上訴人即被告丁○○上訴人即被告甲○○上訴人即被告丙○○上訴人即被告乙○○上四人共同指定辯護人 胡家駿 律師上列上訴人因妨害風化等案件,不服台灣台中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一四二五號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十五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6月14日
刑事第九庭審判長法官陳筱珮
法官余仕明法官康應龍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姚錫鈞中華民國9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