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89年度聲字第93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89年聲字第93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12月28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聲字第九三六號
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右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甲○○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刑拾壹年貳月。
理由甲○○因販賣毒品等罪,經本院及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各有關案卷後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第一項,刑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一條第五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第十庭
審判長法官林照明法官李寶堂
法官蕭廣政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凃錫彬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IVX6Q6L14T32G2;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宣│犯罪日期│偵查│最後事實審│確定判決││罪名│告├────┼──┬─────┼─┬───┬────┼─┬───┬────┤││刑│年月日│偵機│年字號│法│案號│判決日期│法│案號│確定日期│││││查關││院│年字號│年月日│院│年字號│年月日│├──┼──┼────┼──┼─────┼─┼───┼────┼─┼───┼────┤│施毒│有陸││南││南│││南││││用品│期月││投│毒63│投│上6││投│投4│││第│徒│47│地│偵27│地│2│6│地│刑6│││二│刑││檢│96│院│訴5││院│簡2│││級│││署│││2│││││├──┼──┼────┼──┼─────┼─┼───┼────┼─┼───┼────┤│施毒│有拾││同││本│││本││││用品│期月│││毒6││上3│││上3│││第│徒│47││偵2││0│││0│││一│刑││右│9│院│訴8││院│訴8│││級││││││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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