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2年度除字第16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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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2年除字第1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3月2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2年度除字第16號聲請人 何木林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2年3月19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慶云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慶云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業經本院以
101年度司催字第114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2年2月1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02年3月20日
民事庭法官楊中琪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書記官黃南穎中華民國102年3月20日┌─────────────────────────────────────────────────────┐│股票附表:102年度除字第16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1│慶云事業股份有限公司│098-ND-0000000-0│普通股│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