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1年易字第448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8月12日
裁判案由:違反醫師法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易字第四四八四號
公訴人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被告乙○○共同選任辯護人林瑩蓉律師右列被告等因違法醫師法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十二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十二日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1年易字第448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8月12日
裁判案由:違反醫師法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易字第四四八四號
公訴人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被告乙○○共同選任辯護人林瑩蓉律師右列被告等因違法醫師法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十二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