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89年度簡上字第3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89年簡上字第3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3月06日

裁判案由:給付票款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簡上字第三十八號
上訴人尚泰五金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被上訴人甲○○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準備程序,並指定民國九十年三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時四十五分,在本院第六法庭行準備期日。
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六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B法院書記官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六日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