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89年度簡上字第222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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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89年簡上字第22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10月20日
裁判案由:返還不當得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簡上字第二二二號
上訴人芳明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被上訴人市帆興業有限公司住台中市○○路○段○號一樓法定代理人甲○○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由受命法官翁金緞行準備程序,調查證據並試行和解。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二十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審判長~B法官翁金緞~B法官翁金緞